养石蛙跟养林蛙有什么区别犯法吗?
据悉林蛙跟石蛙不是同一品种。
林蛙:属欧洲林蛙的中国亚种,商品名哈士蟆,属于脊索动物门、两栖纲、无尾目、林蛙属的蛙类,广泛分布于中国北部。
石蛙:学名叫棘胸蛙,又名石蛤、石鸡、山鸡、石冻等,属于脊索动物门、两栖纲、无尾目、棘胸蛙种族、棘胸蛙属的蛙类,主要分布在中国的云南、贵州、安徽等地区。
这两种动物都是国家保护动物,野生在外的不能捕捉,伤害和食用。
但是国家允许人工饲养,在林业部门办理好相关手续以后,可以进行人工饲养,繁殖和售卖。
吃野生林蛙违法吗?
食用野生的林蛙当然是违法的。
不仅如此,截止到2020年4月18日,从现在的文件来看,食用人工养殖的林蛙也是不允许的。
据有关消息目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农业农村部正在制定水生动物名录,有人分析林蛙如果列入其中,就可以食用。
其理由是:3月4日,农业农村部紧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革除滥食野生动物决定的通知》,明确中华鳖、乌龟等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物种和牛蛙、美国青蛙等列入农业农村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两栖爬行类动物,按照水生物种管理。林蛙与牛蛙、美国青蛙同样是两栖类动物,所以林蛙也应列入水生动物名录。
另外,林蛙一直以来就是药用动物,林蛙油是列入中国药典的动物类药材,可以禁止食用,但应该不会禁止药用。
林蛙养殖能取缔吗?
虽然过激,但绝大多数情况下确实如此。
林蛙养殖市场至今已经混乱了三十余年,养得能够生存下来的就已经是极少数(看过我分析文章的都知道,是数千份之一的概率),而真正成功(达到投入产出比1:3以上,最前列的是1:7-8)的那就珍稀了。
可悲的是那些失败了的为了挽回自己的损失,采用了坑蒙拐骗的手段进行炒种,甚至是有组织的炒种,祸害了一大批抱着美好的憧憬投入血汗钱的人。
林蛙原来的身份证叫”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现在却在没有取消前一个身份证的基础上,专家又给发了一个身份证,叫”水生动物”并且归农业局管了。弄得现在林蛙处于林业没依据管,农业管不了的局面。趁着混乱时机,一些人拼命捕捉,2020年林蛙的浩劫。
以林蛙可以捕食为前提,我始终认为林蛙不是养殖出来的,林蛙是我们长白山地区(别的地方我不清楚)珍贵的特产,分布较广,食用价值极高。现在所谓的养殖就是一种强势垄断。这山这河就是我养殖的,普通老百姓不允许碰,说其本质和涉黑组织垄断经营差不多!
合法的林蛙养殖是不会被取缔的,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应该取得相应资质,具体情况:
一、如要养殖林蛙,需要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委托驯养繁殖授权书”;
二、如果出售林蛙或加工林蛙还需要持有(办理)“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加工许可证”或者 “委托经营加工授权书”;
三、如果需要运输林外,还需要持有(办理)“准运证”、“动物检疫证”、“消毒证”;
四、同时,林蛙获取的来源要合法,要具备蛙种合法来源的合法证明。同时要看育蛙单位是否有国家批文。如果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养殖或者贩卖林蛙会就违反了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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